中共固原市委、固原市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
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年第24期)
自年6月1日10:30至6月29日12:00,固原市共接到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举报投诉案件26批次件,目前已办结66件。现将转办件办理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举报邮箱号码:银川市第号邮政信箱。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
公开情况一览表
编号:
行政区域
原州区
污染类别
水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张易镇田堡村汉斌淀粉厂冬季使用管道将污水排放至农田和河道里,原上游河水清澈,经淀粉厂后变浑浊,下游水质变差,淀粉废渣散发臭气,影响村民生活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6月12日,原州区政府组织固原市环保局、原州区交通乡镇建设环保局、张易镇政府进行了实地调查,所反映的张易镇田堡村汉斌淀粉厂应为固原汉兵淀粉有限公司,成立于年3月,主要从事马铃薯加工及产品销售,有营业执照和年产1万吨马铃薯淀粉生产线环评手续,是马铃薯淀粉加工废水汁水还田利用研究试点企业。该公司使用管道将污水排放至农田,淀粉废渣散发臭气,影响村民生活问题属实;使用管道将污水排放至河道里,河水流经淀粉厂后变浑浊致使下游水质变差问题不属实。经走访了解,该公司在年11月至年底生产期间,未将废水排放至河道。年春季生产期结束后,该公司对粉渣堆放池和应急池进行了清理,现场未发现废渣、废液,应急池南侧10亩还田灌溉地散发出臭味。6月12日,固原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上游50米、下游50米处水质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数值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限值,未发现河水水质变浑浊问题。
处理和整改情况
1.原州区政府于6月12日责令固原汉兵淀粉有限公司限期对还田灌概地进行翻耕。6月19日,该公司已对田地进行了翻耕。
2.6月12日,市环保局组织监测人员对该公司还田灌溉农田散发的臭气浓度分别进行监测:臭气浓度最大值为26,超过《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93)二级标准中新建标准0.3倍。6月15日,固原市环保局给予固原汉兵淀粉有限公司元行政处罚。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无
已办结
编号:
行政区域
原州区
污染类别
大气、噪声
是否属实
属实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清河镇沙窝村环城路铁路附近一家收取和加工废铁厂产生噪声和刺鼻气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
6月13日,原州区政府组织原州区交通乡镇建设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州一分局、官厅镇政府等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了实地调查。位于清河镇沙窝村环城路铁路附近的收取和加工废铁厂应为固原秦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加工时产生噪声,堆放物品产生刺鼻气味问题属实。该公司成立于年8月,主要从事废旧物品回收、再加工及销售,有营业执照,但无环评登记备案手续。公司院内露天堆放废铁等约吨,有刺鼻气味,有破碎加工时产生噪音,对周边群众生活产生影响。
处理和整改情况
6月13日,原州区政府现场责令固原秦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收购、生产并拆除生产设备,30日内完成清理拆除工作。截止6月29日,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清理清运废铁80吨。原州区将继续加大联合巡查执法力度,督促落实清理要求,确保转办件整改到位。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无
已办结
编号:
行政区域
原州区
污染类别
大气、噪声、扬尘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1.官厅镇郑磨村宝中铁路旁边新汇德商贸公司被政府要求使用天然气,但一直烧煤,产生烟尘污染和噪音扰民。
2.该公司路对面一家工厂堆储多年煤炭,夜间偷装粉煤,造成尘土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6月15日,原州区政府组织区综合执法局、交通乡镇建设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成立调查组开展了实地调查:1.“官厅镇郑磨村宝中铁路旁新汇德商贸公司被政府要求使用天然气,但一直烧煤,产生烟尘”问题属实;造成噪音扰民和烟尘污染问题不属实。官厅镇郑磨村宝中铁路旁新汇德商贸公司主要从事节能蒸压粉煤灰砖生产,该公司土地、环评批复、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齐全。由于该公司在城市规划区外,原州区政府未要求该公司使用燃气,原州区交通乡镇建设环保局监察人员对该公司使用的1台6T/h燃煤锅炉调查,该公司按照固原市环保局《关于年产1.2亿块节能蒸压粉煤灰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要求,安装了ZH组合型高效水膜除尘器,锅炉烟尘属有组织排放,烟尘经采样监测,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煤锅炉排放标准。此外,该公司院内露天堆放有大量生产原材料、蒸压煤灰砖以及散煤等,且均未做覆盖。6月28日,固原市环境监测站在宁夏新汇德工贸有限公司厂区东北角外约1米处、厂区办公楼设置1号、2号点噪音监测点,经检测,昼夜厂界噪声均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限制范围内;同时选取距离厂区最近敏感点杨建利、杨建勇家,在院外设置3号监测点,监测结果在《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限制范围内。
2.“该公司路对面一家工厂堆储多年煤炭,夜间偷装粉煤,造成粉尘污染严重”问题属实。官厅镇郑磨村新汇德商贸公司对面的工厂为合泰宁商贸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六盘山热电厂冬季粉煤灰存储与销售,且未办理环评手续。年5月份以来,该公司自行停止了无粉煤灰转运销售。6月15日调查组现场多次查证,工厂厂房为简易深坑搭架篷房结构,深坑篷内有一定量粉煤灰,工厂内未发现工人出入,未发现近期有粉煤灰转运痕迹及扬尘污染。
处理和整改情况
1.原州区交通乡镇建设环保局已于6月15日要求新汇德商贸公司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及操作规范执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2.原州区综合执法局已于6月15日下午对新汇德商贸公司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1天内对现场堆料进行覆盖,对道路积尘进行清扫。6月16日,该公司已完成整改。
3.6月20日原州区封堵了合泰宁商贸有限公司厂房大门,设置了安全警示牌,消除了安全隐患。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无
已办结
编号:
行政区域
原州区
污染类别
噪声
是否属实
属实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中河乡硝口村一组内中国天然气压缩站(西气东输)设备产生噪音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
经实地调查,中河乡硝口村一组内中国天然气压缩站(西气东输)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管道天水输油气分公司固原压气站,该站作业区建于年,占地51亩。一期工程于年7月投入运营。现有增压设备3台,常用2台,备用1台。设备安装于厂房内,厂房内置降噪板,增压设备厂房外噪音较小,主要噪音来源于设备厂房外南侧安装的空冷系统管道内气体流动产生的声音,厂区围墙东侧、南侧有住户。6月15日18:00,固原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压气站进行了噪声监测,4个点位监测值为50.6、46.8、53.2、46.0分贝,小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白天60分贝标准限值,噪声未超标。6月18日夜间22时许,固原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压气站再次进行了夜间监测,6个点位监测值分别为51.6、49.2、54.0、58.2、54.7、49.6分贝,根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限值夜间50分贝标准,4个点位噪声超标,2个点位不超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6月19日,固原市环保局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管道天水输油气分公司固原压气站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7月18日前采取措施消除噪声。目前,固原压气站正在制定整改方案,原州区政府将跟进监督,确保整改落实。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无
已办结
编号:
行政区域
原州区
污染类别
扬尘
是否属实
属实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三营镇煤炭交易市场煤灰粉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6月17日,原州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成立调查组联合三营镇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州二分局对三营镇煤炭交易市场开展了现场联合执法检查,三营镇煤炭交易市场煤灰粉尘污染严重问题属实。三营镇煤炭交易市场共有经营户17家,交易市场内发现9辆装煤车辆,装煤过程中虽然对市场院落进行了不间断洒水处理,但运输车辆车轮沾满煤灰,市场出口路面未硬化,土层裸露在外,出厂车辆带泥带灰上路;市场院内外物品堆放杂乱、垃圾未及时清理,存在扬尘扬灰污染。
处理和整改情况
6月17日,原州区三营镇政府现场向煤炭交易市场17家经营户下发了《原州区三营镇农村环境整治督查整改通知单》,责令当日停业整顿。6月19日,16户经营户安装了54个自动洒水喷头,剩余1户经营沙场,场内沙子已用防尘网覆盖且处于停产状态;6月20日,有7家经营户完成出入道路硬化,9户经营户在建厂时已将出入口路段及场地硬化,剩余1户经营户在硬化出入口及场地的问题上未与出租方达成一致,三营镇政府已责令该经营户停业整顿,在出入口道路及场地硬化后方可经营。同时,对出厂拉煤车进行清洗,场内物品按照要求进行了规整,对煤炭交易市场周边环境进行了整治,清理市场内及周边垃圾余吨。6月22日,三营镇政府再次组织经营户召开会议,调整了三营镇煤炭市场协会成员,决定由煤炭市场出资聘用2名清洁工对煤炭市场内外路面进行清扫保洁,同时制定了煤炭市场防灰防尘管理办法。6月25日,16家煤炭经营户购置安装了抑尘器并投入使用,确保在装卸煤过程中无扬灰扬尘现象。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无
已办结
编号:
行政区域
原州区
污染类别
噪音
是否属实
属实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寨科乡中川村盾安风电入场后在山头安装风力发电机组,距离居民区较近,发电过程产生巨大噪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
6月17日,原州区政府协调组织固原市环境监测站、原州区工业和商务局、寨科乡政府相关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宁夏盾安风电有限公司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进行现场检查,所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属实。宁夏盾安风电有限公司建设批复、环评报告以及施工许可证等证件齐全,建设机位均在土地使用证确定的范围内。由于风力发电塔无明显厂界,因此检查人员选取距离B—08风机最近的中川三组22号住户罗敬宝(直线距离80米)和距离B—11风机最近的中川一组31号住户刘强(直线距离米)两户院落进行声环境质量监测。根据固原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单(GHC——)显示:夜间噪声为49.6dB(A),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8)1类限值4.6dB(A),夜间最大声级超出8.2dB(A)。超标噪音均来自于风机对风向时电机产生的噪音(非稳态噪声),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处理和整改情况
6月21日,原州区政府责令宁夏盾安风电有限公司自6月21日起,每日22:00-6:00关闭B-08、B-09、B-10和B-11风机,并于年7月11日前对距离居民较近的B-08、B-09、B-10和B-11风机安装隔音墙;寨科乡政府派专人监督夜间盾安风电有限公司风机关闭情况;隔音墙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后,被关闭风机方可运行。原州区工业和商务局、寨科乡政府负责,对隔音墙安装情况进行核查。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无
已办结
编号:
行政区域
泾源县
污染类别
水、大气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大洼乡牛营村有2家养殖场动物粪便造成大气污染,冲洗水直接排放至牛营村的河道流往彭阳县,对水质造成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经6月17日调查:1.大洼乡实为大湾乡,大湾乡牛营村有两家养殖场(一家在大湾乡武坪村)问题属实。大湾乡牛营村有养殖场1家,为泾源县金裕家庭农场,同时,泾源县政府组织对牛营村周边3公里范围进行了排查,经查,距离牛营村2.5公里的武坪村有1家养殖场为泾源县瑞生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2.大湾乡牛营村有2家养殖场动物粪便造成大气污染,冲洗水直接排放至牛营村的河道流往彭阳县,对水质造成污染问题不属实。
泾源县金裕家庭农场位于牛营村四组山沟内,周围没有村庄,周边为荒山、林地和苗木地,场区内牛粪集中露天堆放,覆土作为农家肥,有轻微臭味。养殖场与河沟中间有宽度余米约30亩的空地和苗木,没有建集污池,养殖场围墙有直径10厘米排污口4个(核查时已全部封堵),雨天污水流入空地和苗木地。调查中没有发现河沟边有排污口。年6月17日泾源县环保部门对该养殖场上游米、下游米水质进行监测,河沟水质未受到污染。
泾源县瑞生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大湾乡武坪村,周围1公里内没有村庄,公司分为养殖区和有机肥加工区。养殖区建有养殖牛棚4栋,2栋用于养牛,存栏46头,1栋改造为牛粪堆放棚,另外1栋用于存放饲草及杂物。养殖区实行半封闭式饲养和简易雨污分离,牛只集中饲养于圈棚内,粪便采取干清粪方式集中堆放于堆粪棚,无粪污流出圈外,排入河道。养殖区内有直径40厘米雨水排放管道,排水口距河道20米,场内雨水口已于年5月30日封堵;有机肥加工区现有钢架加工车间0平米,敞开式牛粪发酵凉棚平方米,采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生物发酵除臭等技术加工有机肥。有机肥发酵棚场地未硬化,周边未封闭,存在渗漏隐患。年6月17日泾源县环保部门对该养殖场上游米、下游米水质进行监测,河沟水质未受到污染。
处理和整改情况
1.泾源县金裕家庭农场。一是对4个养殖圈舍每两个之间建成1座18立方米的雨污收集池,(共2个36立方米);二是完成牛粪堆放场地标准化改造,新建平方米(30米×30米)牛粪堆棚,对棚内进行了防渗硬化,周围浆砌挡墙和加盖棚顶,防止粪污渗漏和雨水漫流;三是完成牛只活动场防渗漏处理。
2.泾源县瑞生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一是在场区建设45立方米(3米×5米×3米)雨污收集池1座;二是对牛粪发酵凉棚进行标准化改造,对发酵棚场地硬化,四周砌墙封闭,防止粪污渗漏和雨水漫流。
3.制定了《泾源县畜禽养殖场环保治理实施方案》,针对反映问题,举一反三,组织人员对全县所有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一是结合项目建设,在有条件的养殖场配套建设有机肥加工厂,将场区及周边养殖场(户)牛粪收购加工成有机肥使用;二是进一步完善各养殖场的堆粪和集污等设施;三是采购除臭剂,发放给各养殖场,对粪污进行防臭处理。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无
已办结
编号:
行政区域
原州区
污染类别
粉尘、噪声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黑城镇红城村国道路边沥青拌和站夜间作业,产生粉尘、噪音和刺激性气味,影响居民休息和农作物生长。
调查核实情况
6月18日,市环保局、原州区政府、交通乡镇建设环保局、三营镇政府成立调查组进行了实地调查,黑城镇红城村国道路边沥青拌合站属于宁夏积利通公路养护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有营业执照和环评批复。该拌和站夜间作业,产生噪音和刺激性气味,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和农作物生长问题不属实;产生粉尘问题属实。年3月,宁夏积利通公路养护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租用海原县红城村三组居民点附近20亩土地建设拌合站,主要进行路面工程沥青拌合。检查时,该拌合站厂区有扬尘,周围米内无住户,现场无刺激性气味,未发现夜间生产和污染周围农作物问题。6月22日,固原市环境监测站对厂界8个点位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值分别为:43.3、59.7、59.8、58.1、50.2、57.6、59.5、59.6分贝,最大噪声为59.8,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二类区昼间排放限值60分贝要求。
处理和整改情况
6月18日,原州区责令宁夏积利通公路养护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拌合站加强施工现场及施工便道的洒水降尘工作,要求运输物料车辆必须加盖篷布,对散装物料临时存放点全部进行遮盖,防止产生扬尘。严禁该拌合站夜间作业。6月25日,该拌合站已落实了降尘、禁止夜间作业等整改要求。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无
正在办理
编号:
行政区域
泾源县
污染类别
其他
是否属实
属实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六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峡林场建设会议中心。
调查核实情况
6月21日,六盘山林业局和泾源县进行了实地核查,六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建有会议中心问题属实。5年5月16日自治区发改委正式立项建设,6年3月22日自治区环保厅通过环境影响评价。西峡会议中心一期项目于5年底开工,建设4栋服务用房和1栋综合楼,建筑面积平方米,占地面积平方米,于7年4月建成投入运行。年9月20日泾源县发改委立项建设附属用房1栋(两层建筑),建筑面积平方米,占地面积.99平方米,选址在原西峡林场场部院内。两期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过程中,对除建筑用地外的剩余土地陆续进行了绿化,与周边林区融为一体。使用过程中,生活污水排入泾源县城污水系统,生活垃圾定点存放,集中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理,未造成环境污染。该会议中心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基地管理处管理。
处理和整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造成损害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经核查,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基地管理处(西峡会议中心)不属于污染环境的生产设施,没有违反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规定。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无
已办结
编号:
行政区域
原州区
污染类别
生态、垃圾
是否属实
属实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1.中河乡政府至辛庄村沿线六盘山淀粉厂散发异味。
2.硝口村老市场垃圾较多,无人清理,环境较差。
调查核实情况
6月22日,原州区政府组织原州区交通乡镇建设环保局、中河乡政府进行了实地调查:1.中河乡政府至辛庄村沿线六盘山淀粉厂应为六盘山淀粉有限公司,该公司厂区散发异味问题属实。该公司年春季生产期为4月3日-5月23日,期间共生产淀粉.2吨,产生废水吨。废水通过卧螺离心机、曝气池处理后由明渠及管道排入厂区南北两侧的租赁耕地进行汁水还田。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停产,应急池无废渣、废液和异味,但在生产车间料斗内发现少量废渣,散发异味,汁水预处理车间内也散发出异味,对周边群众生活产生一定影响。
2.硝口村老市场堆放垃圾,无人清理,环境较差问题属实。硝口村老市场位于中河乡硝口村,是中河乡硝口村及附近村民进行农资、牲畜交易的主要场所。检查时该市场西侧堆放有0.5吨生活垃圾,该市场配有3名村级保洁员,负责每个集日及日常垃圾清扫保洁工作,但市场面积较大(8.7亩)、人员流动频繁、产生垃圾速度快,导致垃圾堆放。
处理和整改情况
1.原州区交通乡镇建设环保局已于6月22日责令六盘山淀粉有限公司于年6月24日完成生产车间、汁水还田车间设备清洗工作,消除异味,并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马铃薯淀粉加工废水还田利用研究试点试验技术指南(试行)》落实汁水还田标准。该公司已于当日完成了相关清理工作。
2.原州区政府已于6月22日责令中河乡政府组织人员立即清理现场垃圾,并制定长效保洁机制,加强对村级环境网格保洁员的管理,做好日常市场垃圾日产日清工作。该市场堆放的垃圾已于当日清理干净,并运往距离市场1.5公里外的垃圾填埋场进行了填埋。同时,加大了日常垃圾清扫力度,避免垃圾随意堆放污染环境。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无
已办结
编号:
行政区域
原州区
污染类别
大气、噪声
是否属实
基本属实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新区华福御景天成小区3号楼附近新城饭庄风油烟污染严重,噪音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
6月21日下午,原州区进行了实地调查。新区华福御景天城小区3号楼附近新城饭庄风产生油烟污染问题属实。该饭店已于年6月20日暂停营业,经在饭店周围实地查看,发现该饭店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但是净化设备管道未连接厨房的排风口,产生的油烟未经净化直接排出,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由于该饭店已暂停营业,无法进行噪音监测。
处理和整改情况
6月24日,原州区综合执法局再次到新区华福御景天城小区3号楼下的新城饭庄进行现场查看,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饭店于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6月25、26日,原州区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两次前往现场进行查看,该饭店均未营业。巴彦梅表示不再经营该饭店。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无
已办结
编号:
行政区域
原州区
污染类别
噪声
是否属实
属实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中河乡硝口村西南管道公司固原输气站机器噪音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
6月15日,原州区政府协调组织固原市环境监测站、原州区交通乡镇建设环保局、中河乡政府进行现场调查,中河乡硝口村一组内中国天然气压缩站(西气东输)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管道天水输油气分公司固原压气站,该站作业区建于年,占地51亩。一期工程于年7月投入运营。现有增压设备3台,常用2台,备用1台。设备安装于厂房内,厂房内置降噪板,增压设备厂房外噪音较小,主要噪音来源于设备厂房外南侧安装的空冷系统管道内气体流动产生的声音,厂区围墙东侧、南侧有住户。6月15日18:00,固原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压气站进行了噪声监测,4个点位监测值为50.6、46.8、53.2、46.0分贝,小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白天60分贝标准限值,噪声未超标。6月18日夜间22时许,固原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压气站再次进行了夜间监测,6个点位监测值分别为51.6、49.2、54.0、58.2、54.7、49.6分贝,根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限值夜间50分贝标准,4个点位噪声超标,2个点位不超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6月19日,固原市环保局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管道天水输油气分公司固原压气站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7月18日前采取措施消除噪声。目前,固原压气站正在制定整改方案,原州区政府将跟进监督,确保整改落实。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无
已办结
编号:
行政区域
西吉县
污染类别
大气、生态
是否属实
属实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吉强镇大滩村河道旁采砂石厂无降尘措施,破坏生态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该举报件反映的采砂厂实为西吉县海玉建材销售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建材销售,法人代表:金海玉),年4月建成,年4月10日该企业在西吉县水务部门办理了《河道采砂许可证》(有效期一年)。年4月,该企业《河道采砂许可证》到期后,县水务部门根据自治区水利厅中小河流域治理相关规定,对该企业不再许可河道采砂。年11月,金海玉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取得了葫芦河吉强镇大滩村河道的采矿权后,年12月23日,县国土局核发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三年)。年3月8日,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宁水建发〔〕29号)精神,县国土资源局注销了西吉县海玉建材销售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年7月16日,因金海玉证件注销(过期)、未经许可,在葫芦河吉强镇大滩村河道无证经营、非法采砂、洗砂,设置行洪障碍物,影响河道行洪安全,县水务局、国土局向该企业联合下发了《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障碍物通知书》。年7月22日,县水务、国土、建环、公安、法院、检察院、供电、吉强镇人民政府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拆除了西吉县海玉建材销售有限公司采、洗砂设备、河道构建物等,并作出了七日内恢复河道采砂坑,消除安全隐患和处以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年6月5日,经巡查发现西吉县海玉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有非法挖掘土毛砂,设置行洪障碍物的行为,县水务局、国土局当即下发《关于限期清除妨碍行洪建筑物(构筑物)的通知》,6月22日,县水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作出责令该企业恢复河道原貌,限其在年6月23日12时前恢复河道,清除安全隐患,保障河道行洪畅通,并处以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处理和整改情况
6月22日晚,由西吉县河长办及西吉县水务局现场监督,责令该企业恢复因采砂形成的河道沙坑,清除堆放在河道的砂石料及垃圾,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同时对周边道路洒水除尘。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无
已办结
编号:
行政区域
原州区
污染类别
噪音、其他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1.东关路向北延伸处固原电厂面积约米的肥磷厂院内使用自制的存储罐存储2-3千吨废旧硫酸,已存储2-3年,存在安全隐患,担心硫酸泄露污染清水河。
2.磷肥厂院内加工废旧塑料厂,无环保手续非法生产5年,现在白天停产,夜间生产,散发臭味。
调查核实情况
6月25日,原州区政府组织原州区工业和商务局、安监局、综合执法局、交通乡镇建设环保局和北塬街道办事处进行了实地调查,东关路向北延伸处固原电厂南面约米的磷肥厂应为宁夏固原农丰源肥业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磷肥、复合有机肥、硫酸的生产及销售,有营业执照、建设批复、土地批复等手续,获得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但安评手续已于年10月过期,无环评相关手续。
1.该公司自制存储罐存储废旧硫酸,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属实。该公司院内发现一自制硫酸存储罐(圆柱体,直径18m,高10m,容积2m3)存储硫酸吨,罐体表面有锈迹但无破损,存储罐距离清水河河道90米,未发现硫酸泄露污染清水河问题。经查,年-年该公司长期从甘肃白银有色金属公司、农丰源硫酸厂等地采购硫酸用于生产肥料。年5月23日该企业停产,至今未生产。
2.废旧塑料厂无环评手续问题属实;非法生产5年,夜间生产,散发臭味问题不属实。该厂库房存放了一些废旧塑料编织袋,但未发现废旧塑料加工设备,无生产痕迹,无臭味。经走访周边群众核实,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夜间生产行为。
处理和整改情况
1.6月25日,原州区政府责令宁夏固原农丰源肥业科技有限公司于6月26日前将库房存放的编织袋清运完成;原州区综合执法局、北塬街道办事处监督该公司按时清运库房存放的编织袋。6月25日-28日,该公司已将库房内存放的编织袋清运完毕,对库房周围进行了绿网覆盖。
2.6月25日,原州区政府责令该公司于7月11日前将厂内存储的硫酸安全运往金牛化工集团(磷复肥生产企业)。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无
正在办理
编号:
行政区域
原州区
污染类别
大气、噪声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上海路金华园小区今今有味烧烤店油烟直排,污染大气,风机噪音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
6月25日,原州区综合执法局、固原市环境监测站进行了现场调查,上海路金花园小区应为上海路金华园小区,该小区今今有味烧烤店油烟直排,污染大气问题不属实,风机噪音扰民问题基本属实。现场发现该店门头牌匾上方有一处油烟排放口及风机,该烧烤店所使用的燃料为天然气,设备为电烤炉,该烧烤店安装并使用了油烟过滤设备,产生的油烟经净化后排放至室外。监测人员选取距离该烧烤店较近的金华园小区1号楼2单元4楼住户张建虹家,在其主卧、客厅及次卧进行监测,3个位点监测值分别为38.8、43.0、29.1分贝,小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白天60分贝标准限值;6月28日22时20分,监测人员再次选取了距离该烧烤店较近的金华园小区1号楼2单元4楼住户马晓娟家,在主卧、客厅及次卧进行监测,3个位点监测值分别为36.7、32.9、28.2分贝,噪声未超标。两次噪声监测虽未超标,但是经走访附近住户了解,距离较近的金华园小区1号楼住户普遍能听到风机声,对居民正常生活产生了影响。
处理和整改情况
6月25日下午,原州区综合执法局现场要求今今有味烧烤店尽快安装消音设备。6月29日上午,该烧烤店已安装了消音设备。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无
已办结
编号:
行政区域
彭阳县
污染类别
生态
是否属实
属实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新集乡峁堡村老供电局斜对面的养猪场散发臭味。
调查核实情况
6月25日,彭阳县政府组织县建环、国土、农牧、新集乡政府进行了实地调查,新集乡峁堡村老供电局斜对面的养猪场应为广源合作社,位于新集乡峁堡村街道队,与新集乡卯堡村居民点相邻,散发臭味问题属实。该合作社于2年开始发展畜牧养殖。目前,建成砖混结构养殖暖棚8栋.92平方米,青贮池1座.16立方米,饲料车间.76平方米,沼气池1个8立方米。现存栏牛20头、羊61只、猪头。现场发现该合作社院内畜禽粪便和污水未及时清理,散发出刺鼻臭味,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处理和整改情况
6月25日,彭阳县政府责令广源合作社于7月2日前将所饲养的猪、牛、羊全部出售,清理所有粪便和污水,切实消除恶臭气味;于7月26日前拆除养殖圈棚。截止6月28日,该合作社已将所有粪便与污水进行了清理,并拉运至自家农田堆肥处理;所养殖的61只羊、20头牛全部出售;出售猪25头,剩余的正在抓紧联系出售。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无
正在办理
编号:
行政区域
彭阳县
污染类别
扬尘
是否属实
属实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新集乡谢寨村村部南侧1公里处一采砂厂,无相关手续,乱采砂石,扬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6月25日,彭阳县政府组织县建环、国土、林业、新集乡政府进行了实地调查,新集乡谢寨村村部南侧1公里处一采砂厂,无相关手续,乱采砂石,扬尘污染问题属实。该采砂点位于新集乡谢寨村上庄队红砂石洼,年开始,采砂占用宜林地2.65亩,采砂量立方米,在开采过程中产生扬尘污染。经查,该采砂点无任何证件,属于非法开采。
处理和整改情况
1.6月25日,彭阳县政府责令该采砂点立即停止采砂,于当日对彩砂点进场道路进行了封堵。
2.彭阳县国土局、林业局已于6月25日立案调查。
3.彭阳县林业局于6月30日之前对该采砂点周围进行围网封闭,对采砂点现场平整后覆土,点播柠条进行植被恢复。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无
正在办理
编号:
行政区域
隆德县
污染类别
水、扬尘、噪声
是否属实
属实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张成乡张成村水库西侧20米处有一砂石厂,无任何手续,废水直接排放至周围沟渠,生产运输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夜间噪音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张成乡张成村实为隆德县张程乡张程村,该举报内容属实。投诉件反映的洗砂厂是隆德县城关镇竹林社区居民马卫虎个人开办的临时洗砂点,于年5月6日开始运营,位于张程乡张程村张程水库下游西侧20米处,紧邻筛子河。无任何生产经营手续。洗砂点租用张程乡张程村村民马志林牛场,占地面积平方米(2.1亩),主要从事砂石料清洗、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砂石原料来源于甘肃省静宁县。现场存放砂石原料约立方米,有砂石清洗设备1套、铲车1辆、翻斗车1辆。经核查,该洗砂点砂石原料露地堆放,生产及运输过程中无抑尘措施。清洗砂石日用水量约为立方米,清洗砂石泥水排入筛子河。
处理和整改情况
隆德县已于6月26日组织县水务、供电、环保、国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该洗砂点进行断水、断电处理,拆除砂石清洗设备,同时责令洗砂点负责人清运现场堆放的砂石料。于6月30日前完成剩余砂石料清运工作,并恢复平整场地。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无
正在办理
编号:
行政区域
西吉县
污染类别
垃圾、其他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年4月23日,西吉县国土局、火石寨乡政府等违规审批,强拆宁夏西吉县国壁种植专业合作社(位于火石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试验区),且就地掩埋拆除的建筑垃圾,损害群众利益;而百草源农业科技园区经营区位于火石寨保护区缓冲区内,未被拆除。
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年4月23日,西吉县国土局、火石寨乡政府等违规审批,强拆宁夏西吉县国壁种植专业合作社”的问题。经调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年4月,西吉县国壁种植专业合作社在西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年9月25日,国壁种植专业合作社向火石寨乡沙岗村村委会、火石寨乡人民政府申请10.17亩用于种植农业设施农用地建设项目(主要用于胡萝卜深加工)。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的通知》(宁国土资发〔〕79号)要求和农业设施用地建设审批程序,西吉县国壁种植专业合作社填写了《县乡(镇)设施农用地备案申请表》、《设施建设方案》报火石寨乡沙岗村村委会、火石寨乡人民政府备案。《西吉县设施农用地项目论证意见》经县农牧局、县国土资源局论证同意该项目实施。年11月13日,西吉县国土局监察执法大队动态巡查时发现国壁种植专业合作社在设施农用地上堆放砂石,存在盗挖沙土、自行改变设施农用地用途的行为。年12月5日,火石寨管理处向国壁种植专业合作社下发《停产通知书》。年4月19日,西吉县国土资源局对国壁种植专业合作社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西国土拆字〔〕34号),限期3日内自行拆除;年3月15日,火石寨管理处办公室下发《关于宁夏西吉县国壁种植专业合作社整改的函》(西火保函字〔〕2号);年4月27日,西吉县国土资源局对国壁种植专业合作社下发《关于撤销火石寨乡沙岗村你社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通知书的决定》(西国土资发〔〕号);年5月1日,西吉县国土、建环、水务、火石寨管理处等部门(单位)和火石寨乡政府联合对国壁种植专业合作社依法实施拆除。
2.关于“宁夏西吉县国壁种植专业合作社位于火石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试验区”的问题。经调查,举报内容属实。6月25日,经实地打点,宁夏西吉县国壁种植专业合作社中心区域四至坐标分别为:东(东经°42′16.″,北纬36°05′1.″);西(东经°42′11.″北纬36°05′2.″);南(东经°42′12.″北纬36°05′.″);北(东经°42′15.58″北纬36°05′2.″)。坐标结果显示宁夏西吉县国壁种植专业合作社位于火石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
3.关于“就地掩埋拆除的建筑垃圾,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经调查,举报内容不属实。年5月1日,对西吉县国壁种植专业合作社依法实施拆除后,将建筑垃圾拉运至西吉县城垃圾场填埋,剩余的泡沫因质地较轻填埋到河道废弃的砂坑。
4.关于“百草源农业科技园区经营区位于火石寨保护区缓冲区内,未被拆除”的问题。经调查,举报内容不属实。群众反映的百草源农业科技园区经营区实为百草源农林科技园区,年5月22日注册成立,园区内有4家法人单位。其中:百草源中药材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柴忠良;西吉县中禾种植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曹志刚;西吉县百草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法人代表谢维刚;西吉县农丰农业科技服务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柴忠良。6月25日,经实地打点,百草源农林科技园区中心区域四至坐标分别为:东(东经°42′24.″,北纬36°05′00.″);西(东经°42′21.″,北纬36°05′,0.″);南(东经°42′22.″,北纬36°0,4′59.″);北(东经°42′23.″,北纬36°05′,01.″),坐标结果显示百草源农林科技园区位于火石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域外。
处理和整改情况
5月1日,由西吉县国土、建环、水务、火石寨管理处等部门(单位)和火石寨乡政府联合执法,对宁夏西吉县国壁种植专业合作社依法实施拆除,拆除后将建筑垃圾和砂石进行了清理,并对土地复耕恢复土地原貌。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无
正在办理
来源:固原发布整理:阿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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