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0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各中心校、市直各学校: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是以人民为中心,办人民满意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为稳步推进“治理择校热、消除大班额、控辍保学、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等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落实公办、民办同步招生政策,保障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根据《汝州市教育体育局0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汝教〔01〕51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01年全市普通中小学(含民办)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免试入学原则。严格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严格落实“公民同招”政策,严禁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接受学生报名,发布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等,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
3.公办中小学就近或相对就近划片招生原则。城区公办中小学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划定招生范围,乡镇公办中小学(含未纳入城区统一划片范围的街道公办中小学)由属地中心校划定招生范围,招收片区内有合法稳定住所或户籍人口适龄入学对象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
4.随迁子女相对就近入学原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农村转移学龄人口依据监护人“务工”情况和家庭生活住所“常住”情况按照现居住区域相对就近划片选择公办学校入学(转学),或选择“适合孩子的民办学校”理性安排入学。
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对持有“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对象,凭“居住证”在现居住地免试就近划片入学,享有平等入学权力。
二、小学入学年龄
小学招生对象: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三、报名
7月3日—5日:小升初志愿初审。①(本市内)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接受网上报名培训和小升初志愿初审,领取《初中招生报名志愿初审表》,完成网上报名。②汝州市外小学毕业生在“联合招生”办公室接受小升初志愿初审,领取《初中招生报名志愿初审表》,完成网上报名。
“联合招生”办公室由参与联合招生学校有关负责(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地点:汝州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体育中心田径场西南角)
8月5日—7日:幼升小志愿初审。小学一年级新生在片区学校或所选报民办学校接受网上报名培训和幼升小志愿初审,领取《小学招生报名志愿初审表》,完成网上报名。
个人网上报名办法: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注册个人信息。
操作如下: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