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大洼公安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人员

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大洼公安局巡特警合同制辅警,人数为80名,其中:男性75名、女性5名。

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年龄在18周岁(年4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30周岁(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户籍为行政区划后大洼户口(包括父母户籍现为大洼户口,本人原户籍为大洼行政区划内的毕业生)。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病史;男性身高在1.72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8米以上;体重均不得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25%;双眼裸视在1.0以上。

3、学历条件:须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退伍军人可放宽到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

招聘程序及相关内容

本次招聘采取公布招聘信息、自愿报名、资格审查及政审、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确定人选、体检、公示和岗前培训等程序。其中:

1、体能测试。男性:米跑步、10米X4往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女性:米跑步、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座。

2、笔试。采取统一试卷闭卷笔试,笔试成绩实行分制,笔试分值占总成绩的60%权重。笔试内容:行测+申论+相关法律知识。

3、面试。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1:2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实行分制,面试分值占总成绩的40%权重。

4、总成绩计算方式及加分政策。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后为总成绩。根据辅警工作特点,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实行加分政策。根据个人条件,可以重复加分计入总成绩。具体加分标准:对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含公安现役部队)复员退伍军人报考的,每服兵役一年加2分;驻新疆、西藏、海岛部队的加5分;党员、班长各加2分;服役期间获嘉奖的一次加2分、荣立三等功的一次加5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一次加10分。

使用管理与工资福利待遇

被聘用的辅警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比照正式聘用待遇。试用期合格人员由大洼公安局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聘用合同到期后聘用关系自动解除,是否继续聘用将根据当时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待定。被聘用的辅警人员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元,其中:基本工资元,岗位津贴元,并按国家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工作期间按规定着统一制式服装和配发相关装备。

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均终止聘用。

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有意愿报考人员自行收集报考所需材料,于年5月9——16日17:00时止集中提交材料报名,并按规定进行身体基本条件查验登记。

报名地点:大洼人才中心(大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报名所需资料:登录大洼政府网(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datianzx.com/dwxxc/7980.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