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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盘锦好人·最美人物”候选名单公示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深入挖掘和充分展现我市先进典型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市委宣传部在全市开展了年“盘锦好人·最美人物”评选活动。经过发动群众推荐、各县区经济区和市直部门推选、综合评议等环节,评选出年度“盘锦好人·最美人物”候选对象10个,现将名单面向社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年12月22日—26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12月26日前,以书信、电话等方式实名向盘锦市委宣传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