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洼区西安镇未如实登记
新型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举报奖励办法
为有效遏制疫情蔓延,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防控工作,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西安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对积极反映举报有价值防控线索的群众予以奖励。现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第一条举报对象及奖励:
凡年1月1日以后从湖北(武汉)来西安镇人员和去过湖北(武汉)后返西安镇人员,其本人及亲属应主动到所在村登记。未向所在村登记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的,造成社会影响或危害公共安全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不如实登记者,一经举报属实,对举报人实施奖励元。
第二条举报人可以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严格为线索举报人保密,尊重举报人意愿。
第三条举报奖励由不实登记者所属村委会负责制定奖励标准并兑现落实。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第四条登记举报方式:
(一)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登记举报;
(二)各村防控登记举报
上口子村:
王家塘村:
高坎湾村:
小亮沟村:
高坎村:
洼边子村:
桑林子村:
刘家村:
八家子村:
桃园村:
韩家村:
小洼村:
第五条本办法由西安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条本办法自年1月29日起执行。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