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1月30日,于永春同志追悼会在大洼殡仪馆举行。
于永春同志生于年4月,年1月在大洼县唐家兽医站工作;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1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大洼县公安局唐家派出所民警、县公安局计划财务装备股副股长、刑警大队经侦中队民警、经侦大队民警、指挥中心民警;年8月到巡特警大队工作,任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巡特警大队七中队中队长,二级警长。年11月28日,于永春同志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以身殉职,年仅51岁。于永春同志因公牺牲后,盘锦市公安局、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第一时间发来唁电。从警30年来,无论是作为普通民警,还是担任室队领导,无论是在派出所、计财、经侦岗位,还是在指挥中心、巡特警等部门,于永春同志始终怀着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和对公安工作的无比热爱,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实践着人民警察的理想和宗旨,并以对同志、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真情和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实际行动,热情服务,甘为公仆。特别是在巡特警大队工作期间,他始终坚守岗位,曾连续五年的除夕之夜没有回过一次家。医院确诊为尿毒症之后,当病情严重医院透析的情况下,他依然坚持白天透析,晚上值班。在今年的疫情防控期间,他兢兢业业、克尽职守,没有向组织上请过一次假,没有发过一句牢骚,有过一句怨言。他的勤勤恳恳的工作精神,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广泛好评。年,他被市公安局评为优秀外勤民警;年,被市公安局评为先进个人;年,被大洼公安分局记个人嘉奖。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等单位相关领导以及于永春生前亲友、同事、社会各界群众参加了告别仪式,对于永春同志因公牺牲表示沉痛哀悼,并向其家属致以亲切的慰问。盘锦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吴卫红宣读《唁电》,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副局长付金利同志追述于永春同志生平事迹,并致悼词。参加告别仪式的民警及群众代表胸佩白花,整齐列队在灵堂前肃立默哀、倾然泪下一同向于永春同志遗体鞠躬行礼做最后告别于永春的一生是勤恳奉献的一生正义凛然的一生是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无私奉献的一生他虽然离开了我们但他那种无私无畏惩恶扬善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和铭记于永春同志离开了我们公安战线失去了一位忠诚战士我们失去了一位好战友他的父亲失去了一位好儿子他的妻子失去了一位好丈夫他的儿子失去了一位好父亲“鞠躬尽瘁典范长存,执法如山毕生无愧”“浩气长存,肩头金盾凝山岳”“英年早逝,心中热忱汇泉城”条条挽联诉说着于永春同志不忘初心、忠诚履职的一生朵朵白花寄托着人们对铮铮警魂的无限缅怀信源:市公安局大洼分局
编辑:关人铭
审核:马开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