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成功腾迁两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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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双台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到大洼区某小区对两处依法公开拍卖后拒不腾迁的房屋进行强制执行,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了执行公信力。

该案为申请执行人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杜某、雷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经双台子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后,由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向双台子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受理申请执行人的强制执行申请后,执行干警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并查封了其名下三处房产。但被执行人置若罔闻,怀揣侥幸心理,仍拒不履行。据此,双台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三处房产进行了司法拍卖。

后经司法拍卖,买受人裴某、毛某甲、毛某乙分别买受上述房屋,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但其中两处涉案房产有承租人承租,且经执行干警多次劝导承租人仍拒不腾迁,为维护法律权威,双台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决定对两处涉案房产进行强制执行。本次强制执行行动,双台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结合案情和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详细拟定了执行预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邀请了盘锦市人大代表闫虎和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波、庞统一到现场共同见证执行。

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严格依照执行预案规程设置了警戒线,同时为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执行团队长王革生再次对承租人耐心做起释法析理工作,无奈承租人及其配偶、家属拒不配合执行。鉴于此情况,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闫晓峰分别责成执行干警和法警将承租人带离现场,并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执行。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后历时3小时,涉案房屋内物品终被腾迁完毕,在更换门锁后,钥匙交付到买受人手中。

本次强制执行参与见证的人大代表和检察院的同志们纷纷表示,通过现场见证执行,切身感受到了法院执行工作越来越规范透明。在今后的工作中,他们将全力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引导群众理解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

来源:图文/马建刚张羽雁

编辑:李谢一

校对:张羽雁

编审:杨配山阚彤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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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尚士新拍摄地点:辽河碑林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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