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三省47家单位招多人,速看

沈阳市公安局年辅警人员人招聘启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沈阳市辖区派出所辅警,人(限男性)。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30周岁以下);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六)身高在cm以上。

三、工资待遇

详见辅警职位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下载填写报名表,以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所有辅警岗位实行定向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间:年7月19日8:30-16:00

报名地点: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招生考试咨询中心)。

3.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1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片3张。

(二)笔试

1.考试当日7月20日7:30-8:30领取准考证(C段大厅)。

2.笔试考试试卷采用公务员行政能力测试题型,满分为分。

3.考试时间:7月20日9:00-11:00(8:30入场)

(三)体能测试

考试时间:7月20日13:00-16:00(12:30入场,自备运动服、运动鞋)

(四)面试

1.面试满分为分。

2.面试时间:7月21日9:00-12:00,13:00-16:00(8:30入场)

铁岭市年市直政府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27人公告

一、遴选单位及人数

根据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在12家市直政府机关开展公开遴选,遴选职位26个,遴选人数27人,遴选职务层次为科员。

二、遴选的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人员范围

参加此次遴选的,须为我市市直部门下属行政机构及县乡两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以及《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公务员局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组通字〔〕45号)规定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转任到机关条件的“六类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6.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六类人员”具有两年以上“参公”工作经历);

7.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年8月31日。

三、遴选程序

(一)现场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年7月19日至年7月26日9:00-16:00。(不含双休日)

报名地点:市直单位报名人员到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凡河新区金沙江路28号市民服务中心)室报名;各县(市)、区报名人员分别到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年吉林省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教师人公告

一、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师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严格程序,阳光操作。

二、招聘计划

根据各校教师的实际需求,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招聘。详见《年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三)出生日期在年1月1日以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证书,与招聘专业对口。有教学经验,特别优秀者(需提供相关证书)经确认后,年龄可放宽到年1月1日以后。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普通话等级中小学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不低于二级乙等。

四、管理和待遇

(一)受聘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待遇为元/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参照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为受聘人员发放工资,缴纳“五险一金”,享受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师绩效奖励。

(二)受聘人员一经聘用,工作期限不得低于两年。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公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年7月18日—7月20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扇形会议室(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号)。

年葫芦岛市教育局局直学校教师招聘补充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请示市人社局同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为葫芦岛市一职专、葫芦岛市实验高中、葫芦岛市第六高中三所局直学校各增补1名教师招聘名额。具体岗位要求如下:

营口市关于领取“三支一扶”招募考试笔试准考证的通知

一、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时间:年7月25日—26日(周二至周三)

上午:8:30-11:20下午:13:00-17:00

地点: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线社保大楼,民政局路南)房间

二、领取准考证需携带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

(二)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在规定期限内准时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二)须由本人现场领取,不可由他人代领

阜新市年“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资格复审及考试通知

资格审查时间:

年7月20日---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资格审查地点: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新市人力资源大厦)主楼一楼大厅进行资格复审。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需携带材料:

1、《年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一式三份)按照表下面所要求格式填写。

2、毕业证;

3、身份证;

4、户口薄。

以上材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每份报名表必须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再另带一张照片。

年应届毕业生学校未发毕业证的,需学校开具证明,加盖所在学校公章(传真件或复印件无效)。

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年8月5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3、考试地点:辽西技师学院(第三职专,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电工街23号)

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将手机号更换成本地号码,保证开机状态,方便联络。

阜新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联系人:谷扬冯亮

联系-2680177-

报考年辽阳市“三支一扶”计划考生须知

资格审查时间:

年7月24日~25日上午9:00至下午4:00

资格审查地点: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室

资格审查资料: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带本人未经加工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办理笔试准考证用)和从辽宁人事考试网上下载的《辽宁省“三支一扶”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报名登记表中学校意见一栏不用盖章)。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同学于年7月27日~28日上午9:00至下午4:00,领取笔试准考证参加于年7月30日的笔试。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同学,视为放弃参加辽阳市“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特此公告。

绥中县年“三支一扶”人员初审、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

1、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请于年7月21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表三张,一寸红底免冠近期照片六张,到绥中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政府二楼)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截止到年7月21日下午3:00。

2、初审通过人员请于年7月22日,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绥中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截止时间到下午3:00。(不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考试时间:年7月23日(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锦州市年“三支一扶”资格审查、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资格审查时间:

年7月20-22日

资格审查地点:

锦州市市府路72号(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室

携带材料:

1.《年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2.学历证原件;3.身份证原件;4.户口本原件;5.毕业生就业报到证;6.已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携带养老保险登记本(红本);7.本人近照白底电子版照片。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年7月28日,锦州市市府路72号室

关于年鞍山市“三支一扶”计划考试领取准考证的通知

资格审查时间:

年7月25日9:00—11:00

资格审查地点: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携带资料:

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1寸免冠照片1张

考试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时事政治

本次考试为诚信报名,采取先笔试,后现场资格审查方式。笔试成绩按1:1进入资格审查,在现场资格审查阶段,若发现考生填报信息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甲7号)。

关于报考葫芦岛市“三支一扶”计划考生资格审查的通知

报考年葫芦岛市“三支一扶”计划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7月24日、25日携带相关材料到葫芦岛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参加审核的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1、《年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登记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岗位:一线执勤人员和消防车驾驶员,男性,共50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具有阜新市(含外县)户籍的公民,年龄为18-30周岁,退伍军人和持B类机动车辆驾驶证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有公安消防部队服役经历者优先。

(五)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身高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kg)即:(身高-)*85%kg≤本人体重≥(身高-)*%kg体重。无传染病、无刺青、无烟疤或其他影响集体生活的情况;

(六)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七)体能和消防业务技能达到规定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地点

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合同制消防员由阜新市消防局统一分配至全市基层公安消防中队工作。实行每月工作20天休息10天的工作制度,工作时24小时驻勤。

四、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享受待遇

1、统一办理国家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合同制消防员提供食宿、服装、被装等。

(二)工资薪金

集训期内工资总额元/月,伙食费标准与现役官兵相同,由单位统一管理,实行集中就餐,不发至个人。签订用工合同之日起,工资待遇构成为:基本工资+浮动绩效工资(元/月)+岗位补贴(队长元/月、副队长元/月、班长元/月、驾驶员元/月),以上数额未缴纳国家社会保险。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公告下方报名表(报名表要有电子版照片),将报名表上传至fxjx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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