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
盘锦市教育局公布
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请仔细阅读哦!
盘教通〔〕41号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13号)和《关于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印发的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入学秩序,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形势,现就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以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公平为目标,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坚持统筹协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全力做好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
2.根据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的需要,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继续通过“盘锦市中小学招生入学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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