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上面蓝色小字丨 为统筹做好全区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根据中央省市精神,大洼区成立开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应急分队,对全区开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覆盖的指导和服务。 一是强化属地监管。明确各镇街、经济园区对本辖区内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属地责任。2月20日前申请复工复产的企业,填报《复工复产备案申请表》《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承诺书》及外地返盘员工情况表、物资储备情况表、复工员工情况表等材料,属地镇街、经济园区防指审核并报区防指备案审批后,尽快反馈,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有序进行。 二是强化企业责任。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企业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和落实本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措施,把具体责任细化到车间、班组和个人,做到责任到人,坚决防止和杜绝因企业复工复产带来的疫情传播和蔓延。 三是强化机制保障。对返企员工开展相应的防疫防护知识宣传、培训,储备足够的防控物资;制定外出返盘人员处置方案和全体人员详细信息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防控制度。建立返企员工疫情防控台账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由企业每天向所在地(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本企业生产经营和疫情防控相关信息。 四是强化主动服务。建立区级领导包保镇街、区直部门包保镇街机制,形成疫情防控小分队,加大对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服务力度,指导企业统筹做好疫情防护和生产经营活动,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物资保障、原料供应、企业用工、资金周转、物流运输等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全区大力推进疫情防控物资企业复工复产,建立了省级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库生产企业3家,其中,盘锦禹王无纺布有限公司被指定为辽宁省第二批防疫物资生产重点企业,主要为省内的口罩、隔离服、防护服生产企业提供无纺布面料。复工以来,企业日产防疫物资用纺粘无纺布6-7吨,按照成品推算,每天纺粘无纺布产量可供应下游加工企业生产万个一次性口罩或3万件隔离服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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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周德莹
策划|李同利
编辑|李伟李华
来源|大洼区工信局
出品|盘锦市大洼区融媒体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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