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上面蓝色小字丨 新农保和城居保实施时,年龄已超过45周岁、不足60周岁的农村和城镇居民,应参保并逐年连续缴纳养老保险,待达到60周岁时,允许补缴缴费年限不满15年部分,也可以不补缴。
个人按时缴费与不按时有何区别?政府对正常参保缴费人员实行缴费补贴政策,但对应缴未缴部分进行补缴时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政策。因此,按时缴纳比不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得到的政府补贴要多。
例如:某参保人员选择城居保元的缴费档次并按年足额缴费,缴费15年后个人账户储存额为元(不含记账利息),其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为元;而此人若没有按年缴费,不享受政府补贴,15年后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为元(不含记账利息),其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为元。两者年收入相差元,二十年相差元。
参保人员死亡后,是否享受丧葬补助金?从年7月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死亡后,家属应及时向社区申报并提供相关材料后,可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标准按3个月基础养老金计发。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标准是什么?参保人员补缴年8月前应缴医疗保险费的,补缴标准为.42元/月;补缴年9月-年7月期间应缴医疗保险费的,补缴标准为.28元/月,补缴年8月-年6月期间应缴医疗保险费的,补缴标准为.42元/月,年7月-年6月期间应补缴医疗保险费的,补缴标准为.62元/月;年7月-年6月补缴标准为.08元/月;年7月-年6月补缴标准为.2元/月。
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应如何处理?同时参加这两种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含按规定延长缴费仍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其计发办法计发待遇。
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两项养老保险待遇。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对于同时领取两项待遇的,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应予以退还;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或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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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北方、央视新闻、辽沈晚报
编辑|李华策划|蒋律编审|周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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